一、从无到有,勇于担当让司法救助工作走上正轨
2019年司法救助工作归口行政审判庭(救助办)管理后,为使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王绯同志在充分调研后向院党组提交议题,院党组讨论后,在原只有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成立司法救助委员会的基础上,辖区内三个垦区人民法院又先后成立了司法救助委员会(领导小组)并下设司法救助委员会办公室(救助办),建立健全了两级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的组织机构。同时,为避免申请部门与救助办因工作分工不明而影响工作有序开展,王绯同志又草拟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司法救助工作职责》的议案,对申报部门及救助办各个环节的职责作了详细的分工,避免了因分工不明而相互推诿的现象发生,为第一师两级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耐心细致,脚踏实地把司法救助这件好事办实
在从事司法救助工作期间,王绯同志始终坚持“应救尽救”“把好事办实”的工作理念。他经常对本部门的同事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一定要学会换位思考,要把群众当亲人,把群众事当自己事”。近年来,由他经办的赔偿申请人有刑事被害人的家属、未成年人、常年信访人员等等,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无论案件难度有多大,他都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申请人。为了能够使司法救助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他不知实地走访了申请人多少次,向有关部门协调了多少趟,但当申请人拿上司法救助金解决了生活中的燃眉之急或是信访人决定息诉罢访后,他总是会如释重负的说:“司法救助工作就是一份有温度,让人温暖的工作,别看救助金额可能不高,但却满满的都体现着司法的关爱。”因交通事故致残生活陷入困难的张某几乎失去了生活的信心,经过王绯的努力,司法救助金及时发到了张某手上,在王绯的耐心劝导下张某也重拾了希望,看到自己的工作能够给申请人带来满意的笑容,是他最欣慰的事。
三、忠诚履职,笃行实干让职工群众感受公平正义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他始终忠实地履行着法律赋予他的职责,固守对公平正义的执著追求,将司法为民宗旨融入自己的法治信仰,融入到司法救助工作的一言一行中去。从事司法救助工作以来,他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各项要求,对每一起申报救助的案件按照救助类型进行立案登记,独立立卷,将所有的申报、批准及发放书面资料装订成卷,随案永久保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他耐心细致、严谨负责,对每一起司法救助案件申报材料认真细致审查,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一律退回,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存在疑问的,及时退回申报部门进行修改或做出合理说明后才予以申报。近三年来,王绯同志向师市党委政法委审核申报救助案件42件69人,经所在党委政法委获得批准救助42件69人,获批救助金额113.5万余元,有力地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了辖区和谐稳定,让司法温暖可触可感,直抵群众心坎。
四、公平正义,认真把好国家赔偿的最后一道关口
王绯同志2020年任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以来共参与和承办国家赔偿案件8件(其中行政赔偿案件4件、刑事委赔案件3件、法赔案件1件),他始终坚持“依法赔偿、合理补偿”和“有损害必有赔偿”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赔偿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妥善处理各类赔偿案件,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把国家赔偿制度放在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高度,充分保障人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更好传递司法关怀,彰显司法温度,王绯同志对司法救助和国家赔偿工作的认真开展调研,先后完成有关司法救助、国家赔偿各类调研报告5份,得到了师市党委政法委及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在办理行政赔偿案件中,他勇于担当,服务和保障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和大局稳定,尤其是办理涉征地拆迁行政案件中,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辖区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办理刑事赔偿案件中,对应当赔偿的司法机关,及时决定予以赔偿,同时利用多元解纷机制,在刑事赔偿案件中充分利用调解机制,有力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员额法官,王绯同志在认真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同时,近年来年均承办行政、民事案件120件。
王绯同志时刻保持着一颗赤诚之心,保持着一颗司法为民之心,他始终勤勉敬业、廉洁自律,坚决维护公平正义,早已把司法为民的情怀融入了自己的法治信仰,在努力让职工群众真切感受的暖心的司法温度之路上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