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医疗损害引发的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了医患双方的矛盾,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高某某于2022年12月某日因突感身体不适,在家人的陪护下一同前往某某人民医院进行治疗,最终抢救无效死亡。院方与患者家属之间因是否有效开通“绿色通道”,病人转运期间是否存在过错等问题产生纠纷。患者家属将某某人民医院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一审期间,一审法院依申请对本案被告是否存在诊疗过错以及相应的参与度进行了司法鉴定,患者家属对鉴定结论异议较大。
该案二审受理后,合议庭认为本案的核心问题就是鉴定结论是否客观、准确。因本案鉴定结论专业性极强,庭前主审法官及时通知鉴定人出庭接受案件当事人的质询,并反复与医患双方沟通,充分把握案件的基本情况,明确双方的争议焦点。开庭当日双方虽有调解意愿,但双方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考虑到患者家属在审理期间一直情绪比较激动,且多次表示如果本案处理不好,将会越级进行上访,案件风险极高。如果简单的判决处理,不但无法达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还有可能引发其他的矛盾纠纷。
庭后,主审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朝着解决问题的实质性方面推进,一方面引导患者家属合理调整诉求,理性选择调解方案。另一方面引导医方积极配合,正视诊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承办人员晓之以理、明之依法,最终促使当事人感同身受、相互理解、达成调解协议,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下一步,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因案施策,精准调解,充分发挥多元解纷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过程中的引领推动作用,营造稳定的医疗秩序,和谐的医患关系提供优质司法保障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