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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编写的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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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2-29 13:29:01 打印 字号: | |

近日,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编写的《张某诉北京某公司、四川某公司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经兵团分院条线部门指导修订,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成功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成为民事案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下的参考案例。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说过:“一个成功的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深刻阐释了司法案例的重要功能。“人民法院案例库”明确要求,确保入库案例能够更好发挥统一裁判标准、引领社会价值导向、助推全民遵法守法方面的积极作用。“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要求非常严格,对于案情类似,适用法律、司法解释相同,参考示范作用相同的案例,入库数量一般不超过2件,防止重复叠加。

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近年来,大力开展调研工作。尤其是开展主题教育以来,任保军院长强调要把调研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和兵团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结合起来,深入了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司法需求,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办理好每一起司法案件,凝聚起大兴调研的共识和力量,切实解决好老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点带面,促进一师法院审执工作提质增效。


 
责任编辑:赵禹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