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感谢法院的帮助,这么冷的天你们还亲自到家里来发放救助金,给我们送来温暖,感谢法院为我们做的一切”,申请救助人握着法院干警的手真诚地表达了感激。
寒冬已至,因申请救助人袁某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为尽快将司法救助金发放至申请救助人手中,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干警前往申请人家中进行走访入户,向申请救助人袁某某、胥某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五万元整,有效缓解申请救助人的生活困难。
事件起因是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在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害人朱某某生前系公益性岗位,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被害人的死亡对其家庭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被害人母亲已到耄耋之年,无任何经济来源,其妻子系残疾人,无固定职业,生活困难。因被告人无力赔偿,为有效地缓解受助申请人困难,真正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到实处,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委员会召开会议,任院长强调:“民生无小事,点滴暖人心”,要严格把握救助标准和条件,认真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兼顾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精准救困。经审核认定申请救助人袁某某、胥某某符合救助条件,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及时提供救助,把人民群众的“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
发放司法救助金过程中,法院干警向申请救助人详细说明了国家司法救助相关政策、司法救助金的性质,以及准予救助的理由,鼓励他们要振作精神,早日走出困难阴霾,重拾生活信心,希望他们将国家司法救助金用好,解决好家庭的实际困难。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怀”的民生工程。此次司法救助金发放,为当事人解决“急难愁盼”的部分问题,在寒冷的初冬传递司法温暖。
法是雷霆万钧,亦是春风十里。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致力于用心用力做好司法救助这一民心工程,始终把司法救助工作作为解决群众困难、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有力举措,做到“应救尽救、及时救助”,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传递司法温度和温情。下一步,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积极贯彻落实“扶危济困、救急救难”,加强对困难群众的关注和支持,除了发放救助金外,还将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群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他们感受到司法温度和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