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
为更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增强职工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在2023年8月15日首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到阿拉尔中心菜市场开展生态环境法治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讲解环保小知识等方式,向职工群众普及全国生态日,讲解关于全国生态日设立的重要意义,向过往群众宣传什么是生态环境、如何保护生态环境。同时,结合审理的环境资源案件进行以案释法,耐心为群众解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现场为职工群众答疑解惑,让群众认识到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引导群众自觉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呼吁大家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养成绿色生态、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践行绿色出行、做好垃圾分类、节约保护水、电资源,用实际行动减少污染、杜绝浪费,共同守护好我们的青山碧水蓝天净土。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现场答疑10余次。
环境保护,人人有责。此次活动,有力增强了职工群众环保意识,营造了人人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下一步,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能动履职,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力度,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开展好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激发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热情,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