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上午,第一师法院召开民商事审判工作研讨会,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冬梅同志参加会议并讲话,两级四院民商事案件的分管院领导、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34人参会。
会议围绕近年来民商事案件审判中的疑难问题,分六个议题依次展开,分别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况下管理费应否支付?实际施工人的界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范围;涉农财产损害类案件中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因果关系如何认定及损失金额如何确定;雇主责任险约定按比例赔付,是否属于免责条款和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精神抚慰金标准等。各垦区法院围绕该六个议题分别阐明了倾向性意见,整场研讨交流活跃,与会人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就多个议题基本达成共识。
徐冬梅副院长在讲话中强调,此次研讨会多角度深入分析研讨,就一些问题形成了共识,对于进一步促进上下级法院交流沟通,提高一师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质效,降低案件发改率,提升整体民商事审判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就做好下一步工作,徐冬梅副院长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深入钻研,入脑入心,学深悟透。同时,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将民商事审判与服务社会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保障阿拉尔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要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必须为民司法办好案,确保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主动站在群众的角度想问题,尽心竭力为群众把案件办好,通过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多元的纠纷解决服务,降低诉讼成本,减少当事人诉累。同时要准确理解并把握民商事审判基本原则,将案件置于情理法多维度,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度释法说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处理好公正和效率的问题。在审判实践中,要避免程序空转,这就要求提高法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通过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体和程序的法律适用问题。要突出“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提高站位、拓宽视野,摒弃机械办案,更要兼顾法律和情理,让司法有态度、有温度、有力度,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社会和谐稳定。四是通过“传帮带”提高审判团队的工作质效。在审判团队中,法官助理不仅是审判案件时法官的好帮手,也是法院审判工作的后备军。资深法官在经年累月的工作实践中具有很强的庭审驾驭能力、文书撰写能力、应急处突能力,都是值得年轻人对标学习的优秀品质,通过“传帮带”的形式提高法官助理的政治站位,工作能力,将审判团队的综合办案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