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29日,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深入辖区各监狱,对监狱提请的121件减刑案件进行巡回审理。阿拉尔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参加旁听,对庭审活动进行监督。
减刑庭审现场
落实同监室罪犯出庭作证制度,是此次庭审最大的亮点。合议庭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进一步推进减刑假释案件诉讼制度改革,实现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
法庭调查开始,首先由刑罚执行机关宣读减刑建议书。之后,法庭对罪犯进行讯问,是否服从判决,是否认罪、悔罪?接着,传同监室罪犯出庭作证,要求同监室罪犯向法庭报告拟减刑罪犯的日常表现,减刑申请书、认罪悔罪书等自书材料是不是罪犯本人亲笔书写,有没有弄虚作假?有无检举揭发。法庭调查结束后,由拟减刑罪犯做最后陈述,主要陈述其对犯罪行为的认识,入监改造以来的思想转化情况。
减刑庭审现场 法庭对罪犯自书材料真实性进行当庭查证
检察机关当庭发表是否同意减刑以及是否从严把握减刑幅度的检察意见。合议庭进行评议之后,当庭作出是否准予罪犯减刑的裁定。
下一步,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将在坚持同监室罪犯出庭作证制度的基础上,推进监区管教人员出庭作证制度,不断丰富和完善减刑、假释案件庭审实质化内容,助推减刑、假释案件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