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最基层的派出机构,身处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与人民群众接触最直接、最广泛、最密切,是司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推进乡村振兴的最前沿。近年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不断推进人民法庭建设提质增效,主动融入辖区市域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大力服务乡村振兴,让第一师阿拉尔市的广大职工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力度与温暖,让法治之花绽放在塔河两岸。
一、以法之名,守护塔河两岸绿水青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地处南疆之心、塔河之源、沙漠之门,入选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名城市,成功创建国家5A级景区——塔克拉玛干·三五九旅文化旅游区。北依天山山脉、南靠昆仑山和阿尔金山、举世闻名的塔里木河从这里穿城而过,塔里木河不仅是我国最大的内陆河,而且是南疆各族人民的“母亲河”,“她”灌溉着沿岸万顷良田,养育着南疆各族人民,不断续写着绿洲文明。保护辖区生态环境工作也已经成为塔克拉玛干沙漠边陲的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花桥人民法庭日常工作中的重要内容。
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保军任审判长,公开审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
2019年,花桥人民法庭工作人员接到群众反映,辖区内有人在违法猎捕野生动物。花桥人民法庭立即调整工作重点,利用节假日、“巴扎天”开展生态环境方面的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时隔不久,谢某某等人违法捕猎塔里木兔的线索浮出水面,经过法庭工作人员对谢某某等人耐心的释法析理,谢某某等人也认识到了捕猎塔里木兔是严重的违法行为。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在2020年11月24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兵团范围内首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当庭判令3名被告连带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2000元,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辖区高校师生等120余人参与了旁听。通过在庭审前后播放环保宣传片、发放宣传册等方式,不断引导群众遵纪守法、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取得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冬梅介绍,“一直以来,第一师两级法院始终秉持绿色发展理念,为守护塔河两岸的绿水青山展现着法院作为、贡献着法院力量。2022年5月27日,‘第一师塔里木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塔里木河生态环境资源案件进入更加专业化、正规化的审理阶段,也标志着用司法守护塔里木河流域生态环境迈入了新的阶段。第一师法院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践行“两山”理念,提升司法保障水平,对涉环境资源案件快立快审快判,以点带面、以案释法,力求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护航师市建设美丽家园,守护塔河两岸绿水青山。”
二、旅游巡回法庭,为打造辖区旅游“法治名片”助力添彩
第一师阿拉尔市红色旅游、生态旅游资源丰富,近年来旅游产业蓬勃发展。为更好地化解辖区景区旅游纠纷,新开岭人民法庭积极开展巡回办案,将“法庭”开到景区门口,充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或简易程序,办理旅游服务纠纷、餐饮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案件,快速解决纠纷,实现游客和景区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同时向游客开展普法宣传,接待游客法律咨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旅游维权的迫切需求,为辖区旅游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2021年以来服务游客3万余人,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300余条,得到了游客及当地职工群众的一致好评。
为更好地保护南疆的母亲河——塔里木河,2022年5月31日,塔河源旅游巡回法庭挂牌成立,这是对新时代马锡五式人民法庭建设的积极探索,是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也是服务师市经济健康发展的前瞻性谋划。第一师法院积极探索司法助力区域旅游发展新模式,延伸司法服务领域,充分发挥旅游巡回法庭的作用,为打造辖区旅游“法治名片”贡献了司法力量。
三、奔赴田间地头,司法助力春耕秋收
春华秋实,岁物丰成。司法为民,不负耕耘。每到春耕秋收的农忙季节,阿克苏垦区人民法院英阿瓦提人民法庭的工作人员也更加忙碌起来。
通过分析研判往年受理的农产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发现很多职工群众存在不懂法律法规、合同签订不规范的现象,导致后续货款无法要回,给群众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为了不影响春耕秋收,他们便将法治宣传和司法服务延伸进田间地头,手把手地教职工群众如何签订农资、农产品买卖合同,对职工群众提出的“买农药化肥遇到假的该怎么办?”“打农药把庄稼打坏了怎么赔,证据怎么收集?”等问题进行耐心细致地答疑解惑。
同时,为确保不误农事,法庭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线上线下开展集中送达,“只需要一部手机,通过‘新疆兵团移动微法院’上传相关证据材料,就可以完成立案,不需要大家再到法院跑一趟了”干警在送达同时对职工群众进行网上立案宣传讲解。
通过在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传”,不仅方便了农忙的职工群众、提升了办案质效,也拉近了辖区职工群众与人民法院的距离,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法官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打造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家门口
第一师法院坚持摒弃“口号式”的为民办事、“走秀式”的服务群众、“忽悠式”的化解纠纷,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前哨”作用,深入矛盾纠纷一线排查化解,为职工群众现场解忧。
“小何”叫何明贤,不过也有一些群众叫他“老何”,刚负责金银川垦区人民法院喀拉库勒人民法庭工作时,他心里还有一些抵触,他觉得做法官就是要在法庭上穿法袍敲法槌,在团场连队排查化解群众“鸡毛蒜皮”的纠纷,实在有点“大材小用”。但一段时间下来,从“庭上”走到“庭下”,疏导当事人情绪,与原、被告充分沟通释法析理,他干的越来越起劲,职工群众对他也越来越认可,不少闹了纠纷的群众,上一刻还在办公室吵得不行快要动起手来的两个人,一看到“小何”来了,立刻就不吵了,争着抢着和“小何”诉说自己的“委屈”。
“小何”的经历也是第一师法院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健全完善“一团镇(街道)一法官工作室”机制的一个缩影。近年来,第一师法院不断提升基层人民法庭司法服务水平,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降低纠纷成讼率。
据悉,喀拉库勒人民法庭联合辖区综治中心、司法所、社区、连队建立分类分级委派案件制度,对于起诉到人民法庭的纠纷,适宜社区、连队处理的,先行引导社区、连队进行化解、调解;适宜在综治中心、司法所等基层治理单位处理的,由与对接的治理单位进行化解、调解;适宜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处理的,由与人民法院对接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进行化解、调解。
金银川垦区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已经建设完成的13个“一连一法官工作室”和3个老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让职工群众不出连队就能联系到专属“网格”法官,实现法官服务全覆盖,群众诉求快速响应的新格局。强化老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会同辖区工会、妇联等健全老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机制,推进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加大反家暴力度,及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积极构建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司法保护体系;提供线上与线下结合、形式多样办案机制,助力“枫桥经验”从“小事不出连”升级到“解纷不出户”,定期下连队、进社区,直接走向田间地头、街头巷尾,排查社会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下一步,第一师法院将进一步推动人民法庭立足审判职能,深入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将初心写在行动上,把使命落在岗位上,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办“群众事”,贴“群众心”,解“群众难”,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努力为辖区广大职工群众安居乐业和师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