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审判长宣布闭庭,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受理的第二批罪犯减刑案件划上圆满的句号。从立案受理到当庭宣判,仅用了21日。接下来,书记员即将投入案卷整理当中。
减刑案件质效大幅度提升,得益于对减刑案件标准化建设。
早在2021年5月份,刑事审判庭即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落实“七大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要求,紧紧围绕本院在办理相关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起草了《一师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办法》,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印发执行。2022年上半年,刑事审判庭按照《办法》的要求,结合两高两部《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制定了《立案标准》《阅卷笔录标准》《庭审笔录标准》《评议笔录标准》《裁判文书标准》等一系列标准。其中《立案标准》着重解决了以往立案不及时,审理周期过长的问题;《阅卷笔录标准》着重了加强对实际服刑年限、减刑间隔(起始)时间、法定最低服刑年限,以及对历次减刑幅度、刑期起止日期的校验,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罪犯本人月均消费数据的核对;《庭审笔录标准》重在对刑罚执行机关举证情况、检察机关监督意见、罪犯本人陈述意见、旁听人员检举揭发情况进行完整记录;《评议笔录标准》重在强调对罪犯改造成绩、前科、犯罪性质,情节手段、社会危害程度、财产性判项履行进行综合评判,防止唯改造成绩论;《裁判文书标准》则从司法公开的角度入手,增大可公开的审判信息量,完整表述历次减刑的情况,使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能从一个减刑裁定书中就完整准确地了解罪犯历来减刑的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