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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大于2,这对“法官+助理”组合劳道得很
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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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奴尔古、王瑞、陈鑫铃  发布时间:2021-11-24 10:17:15 打印 字号: | |

是的,是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又收到一面锦旗。


案件的承办法官是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的庭长徐敏,她与法官助理奴尔古·买门这个“组合”,总能让激烈争吵的当事人握手言和,更是频频被当事人点赞,可以说是劳道得很,别急,就从开篇这个案子说起。

近日,某安装公司的法人将印有“真心为民办事,倾心替民解忧”的锦旗交到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徐敏法官手里。

“工程竣工快3年了,被告公司对我公司施工的项目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也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工程款,是在法官的多次组织、督促的情况下,该工程才得以验收,我们的工程款终于有了着落。真的太谢谢你们了!”

原来在2018年的11月,原告(某安装公司)与被告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建第一师某团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完工后,由于双方合同中对工程验收约定不明,被告却以各种理由拒绝验收,原告无奈诉至法院,一审以该工程未竣工验收、付款条件未成就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提起上诉。

徐敏及助理奴尔古·买门在该案二审过程中,多次通过电话沟通、向相关部门咨询竣工验收条件、协调涉案工程验收单位等,促使该工程验收,被告最终在《工程竣工报告》上签字确认。因付款条件已成就,二审依法改判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2020年5月29日,谢某与乃某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由谢某依据施工图纸的要求承揽乃某住宅,由谢某对乃某的房屋进行了施工,但后期因协商不成,谢某便诉至法院。

在案件庭审结束后,徐敏和奴尔古·买门分别和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沟通,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想法。通过不断地释法明理,运用换位思考的方式,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多日愁云密布的脸上终于露出了轻松喜悦的笑容。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尽心尽力做调解工作,我们的矛盾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解决”。就在上周,徐敏和奴尔古·买门又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让双方当事人感受到了法院民事调解的严谨和温暖。

2015年5月,杨某、张某两人共同租赁刘某房屋合伙经营某洗浴中心,双方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仅约定租金每年20万元,后因杨某、张某二人经营不善,导致租金未能按时缴纳,双方就租金、水电、物业、暖气费以及合同解除等问题产生争议,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不服提起上诉。

由于案件事隔多年,双方对合同解除时间各说一词,涉案房屋除出租人诉至法院的租金外,空置期就又达两年,对于租金的缴纳更是因为指示交付、现金交付、转账等原因而产生诸多争议。

为了一次性化解双方矛盾纠纷,减少双方损失及诉累,徐敏与奴尔古·买门多方调解,通过电话沟通、背对背、面对面调解等方式,给双方当事人讲事实、讲根据、讲法理。尽管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但她们本着为民办实事的工作原则,不局限于就案办案,将调解工作“前伸宽延”,不仅就诉争问题进行了解决,更是把双方当事人将诉未诉的问题也一并处理,最终双方解开心结,握手言和,当场同意签订调解协议,成功化解矛盾纠纷。 

这个“组合”是一师法院为民办实事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一师法院的法官们坚持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用心、用情、用力的化解职工群众的纠纷。就像徐敏常常对庭室同事们讲的一句话,“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最大的目标与追求,在工作中,我们要始终牢记,永葆初心,不懈奋斗!”



 

 

 
责任编辑:刘广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