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金银川垦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机动车肇事致人死亡案件,为申请人古某某成功追回赔偿金50000元。
2020年11月,图某某驾驶一辆无牌照二轮摩托车与库某某停放在路边无号牌拖拉机发生碰撞,造成图某某当场死亡。案件达成调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被申请人库某某赔偿申请人古某某(死者家属)经济损失150000元。前期已履行100000元,剩余50000元协议2021年6月20日前履行完毕。”但库某某对自己赔偿的案件款迟迟不予履行,遂古某某申请了强制执行。
2021年6月22日,执行局立案受理此案。执行法官了解到,原来图某某是家里唯一的壮劳力,家里所有的开支都是图某某在外打工挣取,事故发生后,家里一下子断了经济来源,且家里有老人需要赡养,小孩上学也需要给生活费,连番的打击让古某某这个瘦弱的女人不知所措,生活的压力全部转嫁到她身上,赔偿款对她来说就是救命的钱啊。
秋风寒凉,法律有情。为了充分保障古某某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维护,切实解决她的“烦心事和揪心事”,执行局通过专线系统多次查控被执行人库某某银行存款等信息,但一直未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执行法官改变工作策略,深入基层连队实地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库某某在一团20连有23亩棉花,随即联系库某某去棉花地实地查看,库某某表示愿意将棉花售卖后支付案款。但是今年柴油紧缺,采棉机暂时也联系不到,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采收棉花。 深思熟虑后,执行法官当机立断,积极协调连队联系采棉机,并在第一时间调配到采棉所需的柴油。
经多方联系,发现仅有的一台采棉机在另一个连队作业,机主答应等一天机采结束后,加班去给库某某采花。
11月1日凌晨5点,一声高过一声的手机铃声划破了夜间的静谧,原来采棉机机主打电话告诉执行法官,凌晨七点可以到库某某的地里进行机采作业。
听后,执行法官立刻准备执行车辆,整装待发,在星星的见证下,奔赴库某某的棉花地。
夜间采花能见度低,行车速度慢,但执行干警们没有一个叫苦叫冷的,跟车的跟车、检查的检查、指挥的指挥,现场井然有序。
历经4个小时,8.5吨棉花,从采收、装车、送至轧花厂到棉花款兑现,执行干警全程协助参与。当古某拿到剩余的50000元赔偿金后,感激之情无以言表,她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家的愁心事,法官们居然这样帮助她圆满解决。
现正值棉花采收“黄金期”,金银川垦区人民法院将结合团场秋收特点,开展“集中执行季”活动,加大执行力度,充分运用“一查、二协、三扣”的工作模式,及时保障胜诉者的合法权益,让司法为民的秋天飘散着温暖的“泡泡”,温暖着每一名当事人的心,也温暖着这片三五九旅的土地。